首页
工作动态
行政体制改革与管理
事业单位改革与管理
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电子政务
机关党建
政策法规
温馨提示:本网站现正改版,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提出宝贵意见;给你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站内搜索:
按部门
全部
市应急管理局
市水利局
市林业局
市民政局
市粮食物资局
市公积金中心
市司法局
市统计局
市机关事务局
市残联
市人防办
市档案局
市民宗局
市商务局
市体育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审计局
市工信局
市教育局
市交通局
市人社局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市财政局
市住建局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
市公安局
市河务局
市气象局
市城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市医疗保障局
市金融工作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新闻出版局
市政府外事办
市政府侨务办
权利清单后台管理
市林业局
全部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奖励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给付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其他职权
[行政处罚]
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未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
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破坏植被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未采取防沙治沙措施,造成土地严重沙化的处罚
[行政处罚]
违反规定进行营利性治沙活动,造成土地沙化加重的处罚
[行政处罚]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按照治理方案进行治理,或者治理经验收不合格又不按要求继续治理的处罚
[行政处罚]
未经治理者同意,擅自在他人的治理范围内从事治理或者开发利用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和粮食的处罚
[行政处罚]
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擅自开垦林地的处罚
[行政处罚]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处罚
[行政处罚]
破坏特殊保护林地植被和地貌的处罚
[行政处罚]
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运输的木材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处罚
[行政处罚]
骗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擅自移动或者破坏林地界桩(标)的处罚
[行政处罚]
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止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野生动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未取得狩猎证或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陆生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处罚
[行政处罚]
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非法捕杀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非法捕杀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违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
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外国人未经批准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的处罚
[行政处罚]
在自然保护区以及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集中繁殖地、越冬地、停歇地、产卵场、洄游通道、索饵场等排放工业污水、废气,堆积、倾倒工业废渣、生活垃圾,或者使用危及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生存的剧毒药物的处罚
共
89
条记录 每页
25
条 第
1
页 共
4
页
首页
前页
后页
尾页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版权所有: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豫ICP备15003971
焦公网安备号4108020200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