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作动态
行政体制改革与管理
事业单位改革与管理
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电子政务
机关党建
政策法规
温馨提示:本网站现正改版,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提出宝贵意见;给你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站内搜索:
按部门
全部
市应急管理局
市水利局
市林业局
市民政局
市粮食物资局
市公积金中心
市司法局
市统计局
市机关事务局
市残联
市人防办
市档案局
市民宗局
市商务局
市体育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审计局
市工信局
市教育局
市交通局
市人社局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市财政局
市住建局
市科技局
市发改委
市公安局
市河务局
市气象局
市城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市医疗保障局
市金融工作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新闻出版局
市政府外事办
市政府侨务办
权利清单后台管理
市教育局--行政处罚
全部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奖励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行政给付
行政检查
行政确认
其他职权
[行政处罚]
违法举办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民办学校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学校;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民办学校的章程未规定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出资人擅自取得回报;不得取得回报而取得回报;出资人不从办学结余而从民办学校的其他经费中提取回报;不依照规定计算办学结余或者确定取得回报的比例;出资人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回报的比例过高,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民办学校未按规定将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或者向审批机关备案的材料不真实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民办学校不确定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占经常办学费用的比例或者不按照确定的比例执行,或者将积累用于分配或者校外投资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民办学校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导致发生学生伤亡事故的处罚
[行政处罚]
违法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处罚
[行政处罚]
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处罚
[行政处罚]
教师弄虚作假或以其他欺骗手段获得教师资格或使用假资格证书;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处罚
[行政处罚]
违法干涉他人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处罚
[行政处罚]
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而举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罚
[行政处罚]
擅自进行中小学教材试验或未经审定通过,擅自扩大教材试验范围的处罚
共
15
条记录 每页
25
条 第
1
页 共
1
页
首页
前页
后页
尾页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版权所有: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豫ICP备15003971
焦公网安备号4108020200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