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河道采砂监督检查
职权类别 行政检查
实施机构 市水利局
实施依据     《河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49号)第四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前置条件
所需材料
征收(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受理地点 焦东南路568号市水利局606室 服务电话 15713916865
投诉机构 监察室 投诉电话 15713916883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制定方案 科学制定检查计划,对检查目的、检查安排、检查方式、检查要求进行部署;根据工作需要或实际情况,采取抽查、突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年度检查等检查方式。 防汛抗旱办公室科
现场检查 组成检查组,到被检查单位查阅档案;深入采砂现场进行检查,查看是否持有河道采砂许可证进行采砂,是否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砂,是否按照规定堆放砂石料、清除砂石弃碴等;现场形成检查意见和整改建议,并填写检查意见反馈表。 防汛抗旱办公室科
督促整改 督促有关单位对所查处隐患限期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报告,逾期不整改的进行通报。 防汛抗旱办公室科
持续监管 接到整改报告后,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整改事项列入日常检查内容,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防汛抗旱办公室科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防汛抗旱办公室科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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