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人工工资保证金的管理
职权类别 其他职权
实施机构 市住建局
实施依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办〔2003〕105号);2.《省劳动厅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关于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豫劳社监察〔2003〕19号);3.焦作市建设委员会 焦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程建设项目人工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通知》(焦建建〔2009〕47号)。4.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焦作市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差异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焦建 〔2019〕12号) 
前置条件
所需材料 1.缴纳保证金需提交资料:a) 招投标备案书;b) 银行资金证明;c) 经备案的施工合同;d) 建设单位承诺书书;
2.退还保证金需提交资料:a) 退还人工工资保证金申请表;b)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c) 人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收据。
征收(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定时限 12工作日 承诺时限 6工作日
受理地点 焦作市解放区(县)王褚街道;人民路889号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服务电话 0391-3568417
投诉机构 机关纪检室 投诉电话 0391-3557037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收缴 材料审核(包括招投标备案书、中标通知书、经备案的施工合同、建设单位申请书等材料);审核材料齐全有效的,出具财政缴款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材料由当事人转给市财政部门。 建筑市场监管科
动用 材料审核(包括市人社部门同意划支意见书或强制划支意见书、农民工工资表等材料);审核材料齐全有效的,在同意划支意见书或强制划支意见书上签章;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材料由当事人转给市财政部门。 建筑市场监管科
退还 材料审核(包括退还人工工资保证金申请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人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收据等材料);现场核查;审核材料齐全有效的,在退还人工工资保证金申请表上签章;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材料由当事人转给市财政部门。 " 建筑市场监管科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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