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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职权类别
行政确认
实施机构
市住建局
实施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
前置条件
无
所需材料
1.《消防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征收(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定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时限
15工作日
受理地点
焦作市解放区(县)站前路街道88号建委安监站二楼205室(窗口)
服务电话
0391-3557261
投诉机构
机关纪检室
投诉电话
0391-3557037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申请
申请人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或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进行事项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受理
工作人员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或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接收申报材料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审查
在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办理科室对内容进行审查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决定
办理科室审查完成后,在承诺时限内做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办结
做出决定后,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版权所有: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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