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市住建局
实施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
前置条件
所需材料 1.《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征收(收费)标准 不涉及收费
法定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时限 15工作日
受理地点 焦作市解放区(县)站前路街道88号建委安监站二楼205室(窗口) 服务电话 0391-3557261
投诉机构 机关纪检室 投诉电话 0391-3557037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申请 申请人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或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进行事项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受理 工作人员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或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接收申报材料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审查 在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办理科室对内容进行审查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决定 办理科室审查完成后,在承诺时限内做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办结 做出决定后,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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