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市民政局
实施依据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五条、;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令〔1998〕18号)第十四条
前置条件
所需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的文件
3.经核准过的章程(加盖单位公章)
4.《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5.章程修订说明
征收(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工作日
受理地点 焦作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服务电话 3568577
投诉机构 焦作市行政服务中心 投诉电话 0391-3568555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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