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居民身份证签发
职权类别 行政确认
实施机构 市公安局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前置条件
所需材料 申请人户口本
征收(收费)标准 居民首次办理身份证免费;到期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40元/证
法定时限 6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0工作日
受理地点 各城区派出所(分局)户籍室 服务电话 0391-2282090
投诉机构 市公安局监督部督查支队 投诉电话 0391-2042291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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