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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居民身份证签发
职权类别
行政确认
实施机构
市公安局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前置条件
无
所需材料
申请人户口本
征收(收费)标准
居民首次办理身份证免费;到期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40元/证
法定时限
6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0工作日
受理地点
各城区派出所(分局)户籍室
服务电话
0391-2282090
投诉机构
市公安局监督部督查支队
投诉电话
0391-2042291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版权所有: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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