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就业专项资金分配
职权类别 其他职权
实施机构 市人社局
实施依据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第四条:人社部门主要负责编制资金年度预决算草案;参与资金的筹措与管理;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和使用计划,配合财政部门下达补助资金;受理、审核各项补贴补助申请,公示、确认审核结果;管理保存各项补贴补助申报材料;配合财政部门实施绩效评价工作。
前置条件
所需材料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要求
征收(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受理地点 人社大厦723室 服务电话 2118858
投诉机构 投诉电话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就业创业科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版权所有: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豫ICP备15003971 焦公网安备号4108020200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