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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就业专项资金分配
职权类别
其他职权
实施机构
市人社局
实施依据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第四条:人社部门主要负责编制资金年度预决算草案;参与资金的筹措与管理;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和使用计划,配合财政部门下达补助资金;受理、审核各项补贴补助申请,公示、确认审核结果;管理保存各项补贴补助申报材料;配合财政部门实施绩效评价工作。
前置条件
无
所需材料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要求
征收(收费)标准
无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受理地点
人社大厦723室
服务电话
2118858
投诉机构
投诉电话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就业创业科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版权所有: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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