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组织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审核推荐
职权类别 其他职权
实施机构 市科技局
实施依据     《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第八条:“主管部门指导本地区或本部门申请单位填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按要求统一集中报省科技厅。”
前置条件
所需材料
征收(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受理地点 人民路889号政务服务大厅2楼综合窗口 服务电话 0391-3568732
投诉机构 办公室 投诉电话 0391-3569820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受理 1.受理责任:转发省科技厅申报通知,告知申报单位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 发展计划科
审查 2.审查责任:按照省科技厅当年通知要求,审查申报材料;根据需要组织现场核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初审意见。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农村科技科,社会发展科技科(行政事项服务科)
送达 4.送达责任:待省科学技术厅批复后,制发送达文书;按规定送达当事人;信息公开。 发展计划科
事后监管 5.事后监管责任:将审核过程材料归档,并按省科技厅要求进行监督管理。 发展计划科,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农村科技科,社会发展科技科(行政事项服务科)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发展计划科,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农村科技科,社会发展科技科(行政事项服务科)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版权所有: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豫ICP备15003971 焦公网安备号4108020200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