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涉及燃气热电、背压式燃煤热电项目的热电联产规划审批
职权类别 其他职权
实施机构 市发改委
实施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简化和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27号)和《关于精简下放一批审批事项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7〕1240号)
前置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二、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三、不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所需材料 1.县(市)区发改委向市发改委呈报的批复请示(正式文)。
2.《规划》报审稿;通过专业第三方机构评审,按评审意见修改达标的《规划》定稿。
3.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
征收(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受理地点 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314房间 服务电话 0391-3569321
投诉机构 政务服务环境科 投诉电话 0391-3568555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受理 市发改委接受县(市)区提交的热电联产规划批复及《规划》报审稿。 市能源规划建设办公室
评审 市发改委通过政府采购选定第三方评审机构,组织相关部门对《规划》报审稿进行评审。 市能源规划建设办公室
批复 市发改委根据《规划》定稿、《评审意见》出具规划批复。 市能源规划建设办公室
送达 市发改委向县(市)区发改委送达批复意见。 市能源规划建设办公室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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