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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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志愿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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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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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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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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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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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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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第五条文化志愿者可向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单位申请实名注册。注册时,应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服务技能、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第十条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单位应依据文化志愿者本人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并发放注册服务证,如实记录文化志愿者个人基本信息和服务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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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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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热心文化事业,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才能和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能利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等,自愿、无偿为社会或他人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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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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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文化志愿者个人申请表、焦作市文化志愿者团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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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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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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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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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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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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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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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解放区王褚街道人民路889号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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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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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91-3568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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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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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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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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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91-356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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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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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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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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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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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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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群众艺术馆(焦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行政事项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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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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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核:受理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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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群众艺术馆(焦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行政事项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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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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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受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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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群众艺术馆(焦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行政事项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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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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