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预算管理(登记)
职权类别 其他职权
实施机构 市发改委
实施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附件(十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政〔2012〕100号)第四部分(三)
前置条件 根据每年省下达的能耗指标,我市接到省下达的能耗指标以后,对各县(市)区下达的能耗指标
所需材料
征收(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受理地点 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217房间 服务电话 0391—3569159
投诉机构 党建办 投诉电话 0391——3569387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受理 依法告知提供的材料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市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
审查 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不合格的告知回去补办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市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
报送 对所提供材料进行报送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市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
告知 如报送材料合格,会告知企业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市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
事后监督 加强事后的监督检查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市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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