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1)就业创业证申领 (2)就业创业证补发
职权类别 其他职权
实施机构 市人社局
实施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12月,部令第23号);
2.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11]23号)
前置条件
所需材料 1.申领:身份证,户口本,非常住地户籍的提供常住人员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证,失业或就业材料,所有材料复印一份,两张近期免冠两寸照片
2.补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张近期免冠两寸照片
征收(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定时限 即办 承诺时限 即办
受理地点 1、人民路809号阳光大厦B座展览中心三楼2、焦东南路38号人力资源市场 服务电话 0391-3905710,03912118717
投诉机构 投诉电话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版权所有: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豫ICP备15003971 焦公网安备号4108020200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