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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1)就业创业证申领 (2)就业创业证补发
职权类别
其他职权
实施机构
市人社局
实施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12月,部令第23号);
2.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11]23号)
前置条件
无
所需材料
1.申领:身份证,户口本,非常住地户籍的提供常住人员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证,失业或就业材料,所有材料复印一份,两张近期免冠两寸照片
2.补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张近期免冠两寸照片
征收(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定时限
即办
承诺时限
即办
受理地点
1、人民路809号阳光大厦B座展览中心三楼2、焦东南路38号人力资源市场
服务电话
0391-3905710,03912118717
投诉机构
投诉电话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版权所有: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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