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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审验
职权类别
其他职权
实施机构
市人社局
实施依据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豫人社[2017]121号 《证书》发放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书》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发放;省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放。
前置条件
无
所需材料
详见《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豫人社[2017]121号文件要求
征收(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受理地点
网上受理
服务电话
0391-2118928
投诉机构
投诉电话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版权所有: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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