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社会保险稽核
职权类别 行政检查
实施机构 市人社局
实施依据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稽核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的核查。
前置条件
所需材料
征收(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受理地点 焦作市人社大厦4楼 服务电话 0391-2118670
投诉机构 投诉电话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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