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就业促进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职权类别 行政检查
实施机构 市人社局
实施依据 《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2009年3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五十二条:“县级以上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应当对本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受理对违反本条例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核实处理。”
前置条件
所需材料
征收(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受理地点 焦作市人社大厦708室 服务电话 0391-2118858
投诉机构 投诉电话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版权所有: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豫ICP备15003971 焦公网安备号4108020200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