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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后待遇给付
职权类别
行政给付
实施机构
市人社局
实施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前置条件
无
所需材料
征收(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受理地点
焦作市人社大厦2楼
服务电话
0391-2118686
投诉机构
投诉电话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版权所有: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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