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
职权类别 行政检查
实施机构 市工信局
实施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条
前置条件
所需材料
征收(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受理地点 人民路889号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1103室煤炭工业科 服务电话 0391-3569418
投诉机构 政策法规科 投诉电话 0391-3569401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制定方案 决定责任:科学制定检查计划,对检查目的、检查安排、检查方式、检查要求进行部署;根据工作需要或实际情况,采取抽查、突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年度检查等检查方式。 煤炭工业科
现场检查 检查责任: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现场形成检查意见和整改建议,并填写检查意见反馈表。 煤炭工业科
督促整改 督促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逾期不整改的进行通报。 煤炭工业科
持续监管 监管责任:接到整改报告后,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整改事项列入日常检查内容,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煤炭工业科
其他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煤炭工业科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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