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浮桥架设和拆除监督管理
职权类别 行政检查
实施机构 市河务局
实施依据 《河南省浮桥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黄河河道主管机关负责对黄(沁)河干流上的浮桥建设方案进行审批,对浮桥架设和拆除实施监督管理,对浮桥建设项目实施验收。”
前置条件
所需材料 1、浮桥架设和拆除的通知;
2、浮桥架设和拆除现场、图片及视频资料;
3、浮桥拆除及废弃舟体锚固的情况说明;
4、浮桥日常安全管理资料;
5、其它相关资料。
征收(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受理地点 焦作市山阳区丰收路2039号焦作河务局水政水资源科 服务电话 0391-3612183
投诉机构 监察室 投诉电话 0391-3612188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检查 检查责任:水政水资源科(水政监察支队)、工务科(安全监督科)、防汛办公室进行现场检查,可以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明查与暗查等方式进行。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检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现场检查可以查阅相关资料,根据需要现场采集样品或复印相关材料,填写现场检查记录,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水政水资源科(水政监察支队),工务科,防汛办公室
处置 处置责任:水政水资源科(水政监察支队)、工务科(安全监督科)、防汛办公室对存在违法问题的,依法依规提出处理建议。 水政水资源科(水政监察支队),工务科,防汛办公室
公开 公开责任:水政水资源科(水政监察支队)依法规、按照程序办理信息公开事项。 水政水资源科(水政监察支队)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履行的责任事项。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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