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作动态
行政体制改革与管理
事业单位改革与管理
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电子政务
机关党建
政策法规
温馨提示:本网站现正改版,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提出宝贵意见;给你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站内搜索: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职权类别
行政检查
实施机构
市粮食物资局
实施依据
为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精神,依法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和指导粮食流通监督管理,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前置条件
所需材料
征收(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定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时限
5工作日
受理地点
丰收中路2699号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304室、202室
服务电话
0391-2556311
投诉机构
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纪委
投诉电话
0391-2556388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版权所有: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豫ICP备15003971
焦公网安备号4108020200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