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
职权类别 行政检查
实施机构 市粮食物资局
实施依据 为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4〕17号)精神,依法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和指导粮食流通监督管理,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前置条件
所需材料
征收(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定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时限 5工作日
受理地点 丰收中路2699号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304室、202室 服务电话 0391-2556311
投诉机构 焦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纪委 投诉电话 0391-2556388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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