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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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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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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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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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决定责任:科学制定奖励评比实施方案,确定表彰的项目和名额,明确表彰的具体条件和要求;方案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核、省政府审批;实施前在焦作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发布申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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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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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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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核责任:受理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对申报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是否符合奖励的条件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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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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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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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审责任:组织省内外评审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组织进行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提出候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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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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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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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责任: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对专家评审组提出的候选名单进行审议,形成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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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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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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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定公示责任:协调市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对推荐名单进行审定,确定拟获奖名单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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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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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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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表彰奖励责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协调市政府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并发放奖励资金;公示有异议者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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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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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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