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者举报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职权类别 行政奖励
实施机构 市财政局
实施依据 《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2013年11月29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八条:“对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者举报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财政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前置条件
所需材料
征收(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受理地点 人民路东段3399号财政局非税收入服务中心 服务电话 0391-8866283
投诉机构 驻局纪检监察组 投诉电话 0391-8866635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制定方案 决定责任:结合年度和专项工作制定表彰奖励方案,明确表彰项目、单位、名额、方法等具体事项。 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组织推荐 推荐责任:有关执收单位和各县(市)区非税收入管理机构结合方案进行推荐,并报送相关推荐材料。 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受理审核 审核责任: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对合格的表彰推荐事项予以受理;将最终受理的表彰推荐对所有参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接受并处理公示反馈。 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材料评审 评审责任:对表彰材料的真实性、贡献度进行全面评审;提出初步表彰意见。 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复核决定 决定责任:对初步表彰意见进行综合考量,并作出表彰奖励决定。 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送达通报 送达责任:将表彰奖励结果通报、送达有关单位和个人。 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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