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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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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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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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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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需提交的材料(转学包括户口本或父母工作调令、转学审批表等;休学包括医生诊断证明、住院缴费单原件;普通高中留级申请等);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告知申请人在国家、省学籍管理网开放期间办理;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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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科,高等教育及普通高中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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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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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各学段管理科室提出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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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科,高等教育及普通高中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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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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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准予变动学籍(留级、休学、转学等);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变动学籍;法定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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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科,高等教育及普通高中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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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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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科,高等教育及普通高中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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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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