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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核准
职权类别
其他职权
实施机构
市教育局
实施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的通知》(教职成〔2010〕6号)第十七条:“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求,按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设置的专业,应当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前置条件
无
所需材料
申请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下级教育部门的初审意见
征收(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20工作日
受理地点
焦作市解放区王储街道人民路889号市政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受理市教育窗口
服务电话
0391-3568439
投诉机构
办公室
投诉电话
0391-2992811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受理
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审查
材料审核(包括申请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下级教育部门的初审意见等材料);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组织专家进论证;项目审批前公示;提出初审意见。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决定
依法作出决定;准予许可的,颁发同意中等职业学校的批复;不予许可的,制发不同意的批复,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送达
制发送达文书;按规定送达当事人;信息公开。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事后监管
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的监督检查,督促学校按照设置的专业范围进行招生、开展教育教学,确保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政策法规。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版权所有: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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