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名师、名校长评选表彰
职权类别 行政奖励
实施机构 市教育局
实施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第十条:“培养造就高端教育人才。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豫政〔2013〕59号)第二十一条:“完善教师表彰奖励制度。……根据国家安排部署,定期开展中小学特级教师、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重点奖励在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鼓励各地、各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开展教师表彰奖励工作。充分发挥河南省教育基金会作用,加大对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奖励力度。鼓励有条件的的地方设立教师奖励基金。”
前置条件
所需材料
征收(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45工作日
受理地点 焦作市山阳区丰收路中段2369号焦作市教育局703室、811室 服务电话 0391-2992832、2992862
投诉机构 办公室 投诉电话 0391-2992811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制定方案 科学制定培养表彰实施方案,确定表彰的项目和名额,明确表彰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实施前对社会公示。 人事教育科(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师资培训科
受理审核 受理申报个人的推荐材料;审核材料是否符合奖励的条件和标准;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或实地考察;根据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初审意见。 人事教育科(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师资培训科
决定 按程序研究决定;拟定表彰文件,单位负责人签发后正式印发。 人事教育科(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师资培训科
表彰 将表彰文件送达申请单位或个人,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人事教育科(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师资培训科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人事教育科(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师资培训科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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