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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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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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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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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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制定奖励评选实施方案,确定表彰名额,明确表彰的具体条件和要求;方案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后,下发评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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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民办教育科(行政事项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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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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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整理推荐材料(申报表和先进事迹材料);审核材料是否符合奖励的条件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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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民办教育科(行政事项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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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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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程序局党组研究决定;拟定表彰文件,单位负责人签发后正式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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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民办教育科(行政事项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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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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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表彰文件下发至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局相关科室(办公室、高教科、基教科、职成教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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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民办教育科(行政事项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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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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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民办教育科(行政事项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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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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