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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存量房抵押合同备案
职权类别
其他职权
实施机构
市住建局
实施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备案制度。房屋抵押当事人应将房屋抵押合同通过网签备案系统进行备案。经网签备案的房屋抵押合同,作为金融机构发放抵押贷款的依据之一。
前置条件
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存量房抵押合同
3.其他必要材料
征收(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工作日
受理地点
焦作市解放区丰收中路1566号焦作市住房保障中心一楼大厅存量房交易科
服务电话
0391-8795282
投诉机构
机关纪检室
投诉电话
0391-3557037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版权所有: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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