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作动态
行政体制改革与管理
事业单位改革与管理
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电子政务
机关党建
政策法规
温馨提示:本网站现正改版,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提出宝贵意见;给你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站内搜索: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管理员、押运员资格证核发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市交通局
实施依据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2006年第9号令),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 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 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征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四)、 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如不符合以上条件,不予受理。
前置条件
所需材料
1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原件一份,申请书示范文本见规范性附录A;;
2 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4从业资格培训结业证原件一份;
征收(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工作日
受理地点
焦作市交通运输分中心(焦作市迎宾路2592号)
服务电话
0391-8863101
投诉机构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投诉电话
0391-2139378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版权所有: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豫ICP备15003971
焦公网安备号4108020200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