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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资格证核发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市交通局
实施依据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9号令)第11条、第12条、第16条、第17条;
《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6条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4.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或者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2年以上;
5.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征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6.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
前置条件
所需材料
1.填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2.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4.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或者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及复印件
5.相关培训证明及复印件
6.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征收(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工作日
受理地点
焦作市交通运输分中心(焦作市迎宾路2592号
服务电话
0391-8863101
投诉机构
焦作市交通运输局
投诉电话
0391-2139378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版权所有: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豫ICP备15003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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