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市民政局
实施依据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五条;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令〔1998〕18号)第十一条。
前置条件
所需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变更后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征收(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60工作日 承诺时限 20工作日
受理地点 焦作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服务电话 3568577
投诉机构 焦作市行政服务中心 投诉电话 0391-3568555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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