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市民政局
实施依据 1.《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1号令)第五条、第八条;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令〔1998〕18号)第五条、第六条。
前置条件
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基本情况表
3、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4、领导成员及内设机构情况表
5、执业人员登记表
6、产权证或租赁协议
7、验资报告
8、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9、章程草案
10、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
11、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
征收(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60工作日 承诺时限 20工作日
受理地点 焦作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服务电话 3568577
投诉机构 焦作市行政服务中心 投诉电话 0391-3568555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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