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变理登记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市民政局
实施依据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正版)第十八条;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办发(1998)17号);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46号)第八项
前置条件
所需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的文件
3、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
4、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职备案
征收(收费)标准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工作日
受理地点 焦作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服务电话 3568577
投诉机构 焦作市行政服务中心 投诉电话 0391-3568555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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