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户口证件遗失补发
职权类别 行政确认
实施机构 市公安局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前置条件
所需材料 户口薄遗失补发:户口薄遗失的户主。
迁移证补发:1、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未落户证明; 2、迁移证超期或损坏的提供原证件; 3、申请人书面申请。
准迁证补发:1、申请人和迁入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书面申请; 3、准迁证损坏或超期的提供原证件。
征收(收费)标准 不收费
法定时限 5工作日 承诺时限 5工作日
受理地点 各城区派出所(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户籍室 服务电话 0391-2282090
投诉机构 市公安局监督部督查支队 投诉电话 0391-2042291
办理环节 责任事项 承办科室
流程图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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