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以三个“实”推动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6/4/1 10:29:54 点击量:74

焦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文件为遵循,“出实招、见实效、得实惠”,多措并举实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有序推进。截至3月底,焦作市直在册事业单位法人均已完成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达到完成率100%的既定目标。

一是强化规范管理,落实规定“出实招”。针对往年年度报告实地核查中常见的问题,将正本是否悬挂、法人登记管理资料是否妥善保管两个核查事项作为受理事业单位年度报告的首要条件。要求事业单位将正本悬挂情况、登记档案存放情况拍照,发送到指定邮箱,并逐一审核。对于不规范的,连同年度报告网上提交资料中的问题一并反馈,要求事业单位整改、补正。通过该项工作制度,实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落实到末端,进一步提高了登记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是分解任务目标,督促进度“见实效”。对于往年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易扎堆、易拖延的情况,分解“3月底前全面完成”这一整体目标,制定了《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网上提交时间安排表》,明确各事业单位完成网上提交的截止时间,统筹完成计划,要求事业单位在截止时间前完成,避免超期提交。对于未能按照时间安排表提交的单位,及时电话提醒并跟踪督促,实现整体进度可控、可查、可溯。通过过程管控与节点调度相结合,有效破解了“前松后紧”的工作困局,确保年度报告工作按时完成。

三是优化审核流程,事业单位“得实惠”。焦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推行“打包式”服务,在微信工作群里一次性提供填报指南、常见问题清单、模板样表等资料,并及时予以指导。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对于资产负债表的审核实行“简易程序”:事业单位上传资产负债表时,暂只加盖事业单位印章,待网上填报审核通过,制作纸质报告时再一并加盖主管部门印章,而后通过“自主修改”上传印章齐全的资产负债表。“简易程序”受到各事业单位尤其是较为偏远事业单位的欢迎,实现“减环节、少跑腿、增便利”。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版权所有: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豫ICP备15003971 焦公网安备号4108020200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