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博爱县委编办聚焦主责主业,采取多项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强化学习培训,筑牢法治素养根基
博爱县委编办始终将学习作为提升法治素养的关键抓手。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学,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编委会议重要学习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与核心要义,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二是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利用周例会、专题学习会、“三会一课”等,系统开展机构编制法律法规与政策性文件学习,持续提升干部队伍的政策解读能力和依法办事水平。三是注重以考促学强实效,积极组织干部参与各类法治培训及考核测试,检验学习成果,确保全体干部职工熟练掌握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创新宣传方式,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县委编办开展业务宣传通常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与新兴渠道互补的方式,形成立体化的宣传网络。一是用好传统宣传媒介,通过工作简报、宣传简板、发放法规汇编等形式进行实体宣传,针对领导干部群体开展“条例进党校”等活动,将机构编制法规纳入干部培训课程,提升“关键少数”的机构编制纪律意识。二是拓展线上宣传阵地,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及改革成效,向社会公众普及机构编制知识。三是结合业务工作深化宣传,借助机构编制调研、业务指导等契机,深入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面对面宣讲,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等业务办理过程中,向服务对象现场答疑解惑,实现业务办理与法规宣传“同频共振”,推动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三、严格监督管理,维护法规政策权威
强化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是保障法规政策有效执行的重要支撑。县委编办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管。一是严把审批程序关口,对各部门、各单位提交的机构编制申请事项,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符合法规政策及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坚决落实“凡进必考、凡编必核”原则,规范用编进人流程,从源头杜绝违规进人现象。二是加大违规查处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对发现的违规设立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三是常态化开展执行情况评估,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能履行、编制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促进机构编制资源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
四、优化工作流程,夯实法治工作基础
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博爱县委编办以优化工作流程为突破口,全面梳理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各项业务。一是完善制度保障体系,依据上级法规政策,结合本县实际情况,明确机构编制事项在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监督评估等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办理程序及责任主体,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全程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二是严格编制动态管理,坚持“编制审批在先”及“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原则,优先保障基层一线和重点行业领域用编进人需求,科学制定年度用编计划。三是提升法治服务效能,牢固树立法治服务意识,在严格执行规定的基础上,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重大改革任务,在法治框架内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机构编制方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