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 工作动态 > 正文

焦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三举措” 落实事业单位印章销毁管理

发布时间:2024/12/27 8:51:43 点击量:10801

为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印章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焦作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工作开展回头看,重点对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中的涉改单位印章销毁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一是排查摸底建台帐。重新梳理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中更名和撤并整合单位,摸清变更和注销登记单位底册、建立台帐,逐一核实相关印章销毁情况,做到涉改单位不遗漏,确保废旧印章不外流、不遗失。

二是收缴销毁清台帐。严格落实废旧印章销毁工作,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提醒未及时销毁印章的事业单位限时上缴印章至登记管理机关,并要求其主管部门协同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登记管理机关对交回的废旧印章进行规范登记,并现场销毁。

三是长抓常管有保障。注重结合日常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印章销毁工作,加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监管力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法人登记事项实地核查等工作,深入做好印章规范管理,有效消除废旧印章存在的潜在风险。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版权所有: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豫ICP备15003971 焦公网安备号4108020200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