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焦作市委编办“三发力”积极开展事业单位登记核查工作,推进事业单位监管工作做实、做细、做深。
一是强化单位自查。抽选部分事业单位开展自查,由单位对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行自我“体检”。通过对单位名称、牌匾、印章是否与核定名称一致,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是否都在有效期内,业务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现象发生等方面查摆,提升事业单位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排除事业单位作为独立法人在社会公益服务活动中的相关违法风险隐患。
二是更新核查形式。变以往单一的实地核查为不定形式核查,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核查中,通过系统审核、材料把关,填写实地核查表、电话询问等形式,重点审查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办公条件、人员管理、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业务范围、实际工作运行等内容,做到设立登记核查全覆盖,变更登记高比例核查,确保登记内容准确真实。
三是完善核查效果。努力推动登记核查规范化,围绕“申请关、受理关、审核关、核准关、发证关、公告关”等环节,坚持“边审边查边宣传”的思路,适时引导事业单位法人主体履责尽职、警钟长鸣。核查中对部分实际情况与登记要素不符,没有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单位,要求限期改正;对涉及业务开展与核准范围不符的单位,纳入机构编制内部联动程序,形成监管合力,真正发挥事中事后监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