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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委编办三抓手完善事业单位法人印章销毁机制

发布时间:2024/8/20 15:47:51 点击量:17555

在推进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过程中,焦作市委编办扎实做好涉改单位的变更和注销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名称变更和注销后的印章管理,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从思想上抓提升。以印章管理人员为重点,组织全办人员深入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详细了解印章管理制度规定及程序方法,强化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规矩意识,切实增强规范做好印章销毁、封存工作的主动性,切实防范涉印风险,有效保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

从制度上抓管理。落实印章审批、登记、备案制度,印制《事业单位印章销毁登记薄》、《事业单位封存印章使用登记薄》,细化印章处置与管理,详细记录销毁印章名称、时间、数量,用印名称、事由、经办人和签批人等信息,针对事业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登记的不同情形进行分类登记。严格事业单位法人印章销毁登记,并做好原始材料存档,以制度建设加强事业单位印章规范管理。

从流程上抓规范。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印章的销毁、存放和使用。及时收缴更名和注销事业单位的印章,并按要求销毁,避免法律风险和违规行为。如遇特殊情况需暂时封存的印章,未经批准不准使用,且不允许在办公地点以外使用。同时做好登记和备案,确保印章档案完整性及可追溯性,形成闭环管理流程。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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