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焦作实际,完善机构设置,优化编制配置,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构编制保障,全力推动我市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在健全管理体制上持续发力。根据省委编办相关精神,印发了《焦作市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构编制保障的实施方案》,就加强市县两级文物保护、考古等方面的职能配备和工作力量作出明确要求。聚焦将文化、文物相关职责有机融合,在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加挂文物局牌子,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进一步适应文物保护研究工作的新需求;聚焦强化文物保护、文物调查勘探和发掘等职责,市县两级均设置了文物科(股、室),承担文物保护管理职责,形成上下基本对应、有效衔接的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体系。
二是在优化机构编制配置上持续发力。在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中,突出文物保护和研究职能,保留设置焦作市博物馆,将焦作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更名为焦作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在机构与编制双重精减的背景下,通过内部调剂为其增加事业编制2名。6县(市)统一设置了文物保护中心(博物馆),4城区统一设置了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文物保护所);结合地方特色,因地制宜设立了韩愈陵园保护中心、妙乐寺塔文物保护中心、嘉应观黄河文化博物馆等,为加强文物管理、保护和考古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三是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上持续发力。充分满足市县两级文物保护和考古事业单位的用编需求,不断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力度。近年来,共批准市县两级文物保护和考古事业单位使用42名事业编制用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中国·河南省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先后为市县两级文物保护和考古事业单位引进“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12人,进一步优化和改善了人员结构,极大地提升了队伍素质,激发了文物保护和考古事业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