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和应急部门行政效能,焦作市委编办在不增加内设机构总数的基础上,通过合并、分设、职责调整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市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提高业务科室比重,为增强焦作应急能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坚持以总量不增为基础,深挖内部资源
为妥善处理好严控机构编制与满足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焦作市委编办坚持将“健身”和“瘦身”相结合,在严格控制内设机构总量的基础上,整合承担机关内部管理职责的内设机构,归并职责相近、任务不饱满的内设机构,进一步挖潜内部资源,通过科学增减、统筹调整,提升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
二、坚持以任务均衡为标准,补齐短板弱项
近年来,应急管理机构承担了大量“急难险重”工作,防汛抗旱和森林防灭火相关职能也相继划至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压力同时增大,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部分内设机构的设置已无法满足当前工作需要,影响了工作效率。为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市委编办坚持以职能清晰、业务规范、任务均衡为标准,将市应急管理局承担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职能的内设机构进行调整分设,进一步增强了内设机构设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也更好地促进了焦作市安全防范能力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优化提升。
三、坚持以优化协同高效为原则,调整职能配置
为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理顺市应急管理局内部职责关系,焦作市委编办坚持以优化协调高效为原则,调整内设机构职能配置。经过充分研究论证,明确将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相关职责划入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划入新设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科(行业安全监督科),进一步明确了内设机构的职责定位,也有利于构建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