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市委编办召开县(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工作部署会,会议传达了省委编办重新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总体要求、核定范围和核定标准,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任务。王六军副主任出席并主持会议,各县(市、区)党委编办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本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础教育、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编委要求,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力度,着力解决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段之间的结构性矛盾,推动各级、各学段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配备全面达到国家基本编制标准,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均衡、优质发展。
会议强调,各县(市、区)党委编办要把该项工作作为中心任务来抓,做到“四个好”。一是汇报好。要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工作有正确的认识,吃透省市政策要求,并及时向本级编委领导做好汇报工作。二是沟通好。要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会同本级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紧凑有序推进工作。三是衔接好。要加强政策衔接,及时研究解决各县(市、区)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工作中的共性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四是落实好。要严格按照省委编办要求的时间节点,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完成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工作,实现各学段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