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理顺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职能,11月10日下午,市委编办组织召开了协调会,就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定”规定中的相关职能进行了详细解释和明确分工。市委编办副主任狄丽珠主持会议,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重点围绕“城市设计”“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国土空间规划审查”5项职能划分问题进行讨论研究。会上,市委编办对前期了解的相关职能历史沿革情况、实际履行情况及外市分工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并提出了意见建议。经过协调讨论,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五项职能的分工及职能承接达成了一致意见。两部门均表示,将严格按照本次会议明确的职能分工开展相关工作,并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各项职能履行顺畅,各项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