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委编办从四个方面发力,扎实开展新设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专项评估工作

发布时间:2021/4/30 10:59:12 点击量:165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加强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机构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的公益职能,进一步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向“优化、协同、高效”深入。焦作市委编办于4月6日至16日,对全市2014年以来新设立的事业单位开展了机构编制专项评估工作。焦作市委编办从四个方面发力,基本摸清了新设立的事业单位在机构组建、职能履行等方面的运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了整改优化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此次专项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以实事求是为原则,用力做好准备工作。对2014年以来新设立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现状进行全面梳理,明确目标方向、厘清工作思路、规划实施步骤。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新设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新设立事业单位认真自查自纠、严格落实责任、杜绝弄虚作假、如实反映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并以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文件报送,增强了自查工作的严肃性。同时,分别向新设立事业单位下发开展实地评估工作的通知,明确实地评估的时间、内容、程序以及需要查阅的相关资料。

二是以实地评估为重点,全力摸清真实情况。实地评估过程中,焦作市委编办通过听取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汇报、与新设立事业单位领导和部分工作人员座谈、现场查看办公场所、查阅文件资料等方式,切实掌握了新设立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配备、职责任务履行、产生的社会效益以及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情况,并逐一做好记录。另外,将新设立事业单位近3年的工作总结、主要领导述职报告、人员花名册和工资发放表等资料整理留存,以便更深入地研究分析。

三是以法规制度为依据,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在实地评估过程中,焦作市委编办对新设立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就机构编制管理方面提出的问题和疑惑,依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河南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进行认真细致的解答;同时,对部分单位反映的事业编制不足、专业人员流失、经费保障不足等困难,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为他们提供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思路。

四是以督促调整为抓手,致力优化资源配置。专项评估工作结束后,焦作市委编办立即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汇总,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的单位,督促其主管部门尽快制定配备领导班子和补充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对职能弱化、工作量减少的单位,提出了机构撤并整合的初审意见;对申请增加事业编制、调整内设机构、加挂牌子等事项的单位,分别提出了机构编制调整的初审意见,并将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的权限分别提交市委编委会议和市委编办室务会议研究。

主办:中共焦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1-356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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